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上海“炒楼区长”康慧军夫妇受贿案今宣判

2009年02月03日09:59 来源:新华网

“炒楼区长”康慧军。资料图
  2月2日,新民网记者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原浦东新区副区长康慧军夫妇受贿案,2月3日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据新民网记者了解,检方公诉人指控康慧军在1993年至去年8月间,受贿总计人民币599万元,且有总计1184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应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置。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在2008年9月23日的庭审时,在公诉方的案头堆积着一尺半高的案卷,一份份案卷揭露了这对夫妻的6项受贿事实。公诉方指出,康慧军利用担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总经理、浦东新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多次为一个名叫何炜的人安排职位,并将浦东新上海商业城改造工程交给何炜之妻陈路萍,由她入股的上海众彩实业有限公司承包获利。为答谢康慧军,何炜于去年7月和8月间送上港币2万元、新台币3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2.7万余元),康慧军照单全收。

  2002年,康慧军利用担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徐大庆的请托,帮助该公司获得了浦东御桥小区一地块的开发权。2003年9月至2007年间,徐大庆及其女友周黎黎送上2万英镑(折合人民币30.36万余元),康慧军悉数收下。2005年,他与妻子王孝琴接受了徐大庆为他们代付的房屋装修费人民币50万余元。

  2001年,康慧军利用担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集团下属公司所有的北蔡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香溢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而康慧军夫妇在购买香溢公司开发的商品房时,以少付房款的形式收受该公司8.85万元人民币的贿赂。

  1998年至2004年,康慧军利用担任浦东新区经贸局局长和陆家嘴集团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将一个名叫黄新农的人从浦东经贸局调入陆家嘴集团,并先后任命其为陆家嘴集团办公室主任、人事部经理、集团下属东城公司总经理。在这过程中,康慧军收下了黄新农送上的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联华超市购物卡,王孝琴还收下了黄新农给予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

  1993年,康慧军时任浦东新区经贸局局长,当时该局正组建东上海国际旅行社,他调入了一个名叫徐鹤荣的人,并调任其为总经理。2004年,康慧军担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总经理,而东上海国际旅行社改制为私营企业,康慧军为徐鹤荣创造发财机会,把陆家嘴集团下属东城公司的地块拿出来合作开发,让东上海国际旅行社获得了合作开发权。为此,徐鹤荣先后送上总计4000美元,康慧军夫妇全额接收。

  1993年至2001年,康慧军多次为仁恒公司获取地块使用权提供帮助,在得到位于浦东世纪大道的一个地块后,仁恒公司向康慧军提供了一套高品质的低价房。2001年,康慧军用每平方米1000美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位于浦明路的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后,又于2006年将这套房退还给仁恒公司,以上述同样价格换购位于浦城路的一套大房子。据评估,这次换购房屋,康慧军获取了差价489万余元人民币。

  以上犯罪事实均有据可查,公诉方认定康慧军受贿总计人民币599万余元,王孝琴参与受贿数额为97万余元人民币。公诉方认定,王孝琴是从犯,具有自首情节,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查,康慧军夫妇拥有的财产价值达人民币几千万元,对其中价值2673万余元的财产,他能说得出来路,但对其他价值达1184万余元的财产未能说明来源。 (新华网上海频道-新民网 胡彦珣)

上海官員涉賄炒樓判終身

涉貪1485萬元而廣受關注的上海浦東“炒房處長”受賄案,今天一審宣判,被告判處無期徒刑。

42歲的該案被告人陶建國,因犯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1999年至2008年期間,陶建國曾先後擔任上海市浦東新區農村發展局城鎮建設管理處(村鎮規劃土地處)處長助理、副處長及上海市浦東新區外高橋功能區域管理委員會規劃建設和環境管理處負責人、副處長等職務,負責轄區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工作。

在此期間,陶建國先後收受錢款共計人民幣106萬元,並從洪某處收取價值1379餘元的房產29套。

此案於今年八月中旬在上海一中院開庭審理,連審兩天。

法院今天宣判時指,陶建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1485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且情節特別嚴重。

但因其有立功情節,並主動退出了部分贓款,且涉案房產均已被查封,決定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香港明報)

星洲互動.2009.10.23

重慶草案規定官員財產申報不實者就地免職

星島環球網消息:山城重慶將再一次成為鎂光燈的主角。這裡的打黑浪潮還未平復,官場洗牌依舊撲朔迷離,新聞事件卻接二連三地出現。種種事件表明,震動中的山城並沒有減速的跡象,恰在此時,一個被稱為“終極反腐”的制度出現在山城,使這座城市再次被關注。日前,有消息傳來,重慶市將在部分司法機關領導幹部中率先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法制日報》報道,實際上,此前關於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呼聲一直甚高,對於此制度的爭論也由來已久。重慶並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地區,此前各地的試點如火如荼,但欠缺誠意,人們有理由認為,重慶或將成為下一個“政績工程”的試點。

  但消息傳開後,輿論對此傾注的熱情卻異常高漲。觀察者發現,在該制度草案的設計中,至少有兩點新意:其一,將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上升至省級政府層面試點的,重慶是第一個;其二,重慶市的部分司法機構將別於其他政府機關,先行試水。

  制度草案的起草參與人之一、兩屆重慶市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律師這樣形容重慶市此次試水:“和此前試點不同,這將具有突破性意義,讓人充滿期待。”

  為何先行于司法機構

  12月2日下午,中共重慶市委三屆六次全會通過《中共重慶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党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下稱《意見》)。這份《意見》指出,要旗幟鮮明地推進反腐敗鬥爭,深入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改革和制度創新,對司法機關部分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實行財產申報制度試點。

  實際上,這一制度已經在11月經由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而正式的制度將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後,最快於明年出臺。

  重慶當地媒體報道稱,該制度的試點範圍涉及重慶市法院和檢察院中的重要崗位及重要的領導崗位,這將囊括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中三大庭的正副職,以及市檢察院和下屬分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分局)、瀆職犯罪檢察處的正副職。“兩院”的院級領導或暫未列入其中。

  根據制度草案設計,擔任這些崗位的官員的財產一年一次申報後,在市人大官方網站和官方指定的報紙上公示。如查實申報不實者,就地免職。

  如果正式出臺的制度與此相差不大,將會是重慶市司法系統的一次強力反腐衝擊。但為何要將財產申報制度先行于司法機構,制度的設計者們並沒有過多地透露。如果結合此次山城的全面打黑行動,還是會發現制度設計的一些端倪。

  在重慶的“打黑風暴”中,當地司法機關有4名局級幹部、14名處級幹部“落馬”。

  宏觀來看,今年1月至9月,重慶市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9萬件,查處廳級幹部19人。一些被查處的幹部曾在司法機關擔任重要職務,其中包括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弢、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原庭長烏小青、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鍵等人。

  11月底,羈押期間的烏小青在看守所內自殺身亡。其曾任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進修學院院長、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廳級),由於涉嫌收受賄賂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于2009年6月9日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

  根據烏死前的審查情況,其受賄情形驚人。從1998年到2008年,烏小青先後索取、收受多人賄賂共計人民幣357.5萬元、港幣10萬元,涉嫌受賄犯罪。同時還查明,烏另有518萬元人民幣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有知情人士透露說,官員財產申報的試點範圍選擇在司法領域中,是因為“在今年的打黑中,發現了這一領域中的一些官員出了問題”。

  在《意見》中也可以發現,其強調,要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規範自由裁量權;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增強制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

  由此看來,重慶市選擇在打黑行動後,由司法部門著手試水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不無道理。

終極反腐“從理想走進現實”

  實際上,在今年8月,重慶市江北區就出臺了《江北區幹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試行辦法》,規定今後選拔正科以上幹部需先申報個人財產,如申報不實將撤銷任命。

  當時,正值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召開之前,而全會的一個主要議程就是研究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党的建設問題,其中關於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討論也隨之升溫。

  在今年3月1日“兩會”前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答網民提問時,提到要儘快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來預防腐敗。

  從中央到地方的種種行為來看,被稱做“終極反腐”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正在慢慢由“理想走進現實”。

  不久前,湖南省湘鄉市的官員在網上大“曬”住房,接受群眾的監督。在湘潭市紀委主辦的湘潭廉政網上,公佈了湘鄉市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住房情況,詳細列出了69名幹部的姓名、所在單位、現任職務以及住房申報的套數。通過點擊幹部姓名,還可以看到該位領導幹部住房情況6項申報資訊:住房套數、住房性質、住房位置、建築面積、房屋價格、產權人姓名與公示人的關係。

  該市紀委表示,如果發現被公示人在住房購買、建造等行為中存有違法違紀問題,可以進行舉報並提供具體線索。可網上發表舉報,也可電話舉報。

  湖南湘鄉這一措施的推出,立刻引起公眾熱議。

  作為重慶市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起草參與人之一,韓德雲透露該制度實際上重慶市已經醞釀很久。

  早在今年上半年,重慶市紀委就開始醞釀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烏小青案案發後,當時的試點範圍只劃定在了法院執行機構。後經多方研究,將申報人員的範圍擴大到了“兩院”的重要崗位,力圖使制度更貼近核心。

  有媒體報道,該制度設計起草初期,曾邀請紀委、人大、法院、檢察院等機構以及法學界的專家反復研討,數易其稿。這一制度最快將在明年初的重慶市政法工作會議後施行。

  雖然還未正式實施,該消息已經在重慶市“兩院”中引起震動。重慶市檢察機關一位中層幹部對《法制日報週末》記者稱,目前單位內的有關人士已經開始申報工資、繼承所得、投資收入等財產收入,在制度正式出臺前,留出了一定的適應和緩衝期。

地方實踐“看上去很美”

  統計今年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試點可以發現,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縣、上海浦東、湖南瀏陽和湘潭所轄的湘鄉等地大多為基層政府,申報人群大多集中在科級幹部和縣處級幹部,針對各地的申報措施,褒貶不一。

  新疆阿勒泰地區是全國第一個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地區,制度推行伊始,當地幹部的財產申報情況就被公開在阿勒泰廉政網上,受人監督。但質疑聲也不絕於耳。

  多數質疑者認為,阿勒泰地區的公示還不夠徹底,對外公開的只有官員的工資收入、獎金補貼等情況,而官員的全部財產情況只對內由紀委掌握,並不對外公開。這樣的做法被輿論稱為“兩本賬”。

  而另一個備受爭議的是浙江慈溪的試點。這裡規定,全市700余名現任副局(鎮)以上領導幹部,除了公佈收入等內容外,幹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擁有的私家車等大宗財產,以及官員親屬從業、子女就學等情況都要詳細公佈。實施的規則“看上去很美”,但是其也規定只在各單位公示3天。民眾認為時間太短,難免流於形式。

  這些試點的相繼實踐,並未給民眾帶來期許的結果,甚至有許多制度變為領導的“政績工程”。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說,有的試點推行公示制度,卻沒有得到當地領導的支援,結果財產公示的工作有些避重就輕、流於形式。

  地方實踐擺脫不了“小打小鬧”的困境,誠如北京大學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援中心主任王錫鋅所言,若缺少中央自上而下的立法支援,這些試點固然有好的願景,但終將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重慶實驗“具有突破性意義”

  韓德雲曾經連續4年在全國兩會期間,執著于提交《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的建議。在今年年初,韓德雲參與了關於重慶市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前期起草工作。

  對於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韓德雲是建言者和推動者,“一些地方甚至搞不清楚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改革的重點在哪”。對於一些地區試點的缺陷和不足,韓德雲不吐不快,但這次他卻在重慶市即將推行的實驗上看到了希望。

  “此次重慶的試點有所不同,這將是國內第一個在省級政府推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韓德雲說,“不同於其他地方基層政府的實驗,重慶此次的制度有立法根據,經由立法決策機關通過合法的程式制定,立法層級越高,推行後就越不容易走形”。

  在韓看來,倘若重慶制度推行開來的話,在制度的內容、程式和效果上,都將具有突破性的意義。韓德雲對此十分期待。

  但對於更詳細的內容,韓德雲表示由於制度並未正式公開,作為參與人之一,不易作明確的解讀。

  倘若制度推行,能否突破官員財產公示的固有阻力———來自於官員中的既得利益者,此問題依然待解。

  實際上,眾多研究者提出了各種做法,來應對上述阻力。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主推任前公示和建立退贓賬戶,任前公示可以保證多數的官員成為制度所約束的人群,官員只要工作調動,不管升職還是降職,就不可避免地要公示財產。這樣,既給官員留了緩衝期,又為官員留足了面子,不至於抵觸制度的推行。

  而退贓賬戶的建立,從某種意義來看,對官員的豁免無可避免。這也是王全傑眼中“不得已而為之”的策略手段,為了財產申報制度可以推行,為了這項制度可以長遠地發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作出政治妥協,甚至還有司法妥協。

  “要保證官員們上繳贓款後不再追究政治及刑事責任,否則制度將難以推行。”王全傑說。

  制度建設後續的困境也擺在公眾面前———如果豁免是不可避免的話,對官員的豁免要進行到多大的程度?追究與豁免間如何平衡?官員的財產又該如何界定?

  對於面前的眾多難題,韓德雲依然認為重慶市的新舉措將會一一化解,應該對其抱以期待。

2009年11月23日 星期一

中國大陸「軟實力」之分析 文∕楊開煌

交流雜誌
中國大陸「軟實力」之分析 文∕楊開煌

一、破題
  自從「軟實力」的命題被提出來之後,分析中國「軟實力」的文章,就彷如雨後春筍不斷出現。大家都引用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約瑟夫‧奈提出來的觀點,他認為一個國家的軟實力,主要存在於三種資源中:「文化(在能對他國產生吸引力的地方起作用)、政治價值觀(當這個國家在國內外努力實踐這些價值觀時)及外交政策(當政策需被認為合法且具有道德威信時)」。中國擁有五千年的文化,因此絕大部份的文章,就圍繞在中國文化打轉,而似乎忽略了約瑟夫‧奈的完整說法,他說:「軟實力是一國通過吸引和說服別國服從你的目標,從而使你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的能力。」
  這裡清楚地說明了「軟實力」是分成「軟」和「實力」兩個部份。所謂「軟」包含了兩個部份:一是作為名詞,它指相對於一個國家軍事和經濟等有形的力量而言的文化、制度和對外策略等國家內在的部份。另一是作為動詞,它指一個國家通過某些有形的表現而吸引和說服其他國家學習、效法和跟隨,由於這是非強迫的吸引力,是別人自願被吸引的,古人說「近悅遠來」所以稱為「軟」。所謂「實力」也包括兩種:一種只是外顯的、展示的意義,這種「實力」可以是自衛的;另一種意義則是威脅地、強迫性質的。準此而言,軟實力是該國家或民族所展現出來,足以「近悅遠來」的吸引力。一個國家或民族是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來優質化自己的文化和制度,但是否得以因此而成為一個國家或民族的軟實力,則是取決許多其他的因素。
  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二○○六年十一月在全國文代會、作代會上稱「提升國家軟實力,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大現實課題」。二○○七年一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又指出,加強網路文化建設和管理,「有利於增強我國的軟實力」。黨的十七大報告中也指出:「要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前進方向,興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新高潮,激發全民族文化創造活力,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可以說中國領導人是非常重視提升中國的軟實力,但是從其話語來看,只是作為名詞的軟實力。
  相對而言,大陸的學者在談中國的軟實力時,其實更多的是帶有可以吸引外人的含意。譬如,中共官方在談「孔子學院」,大陸學者在談外國的「中文熱」、「功夫熱」等等,亳無疑問這也是一種吸引力,但是在這其中就存在著「軟實力」的名詞和動詞間的差異。再舉一個通俗的例子,前一陣子,兩岸都流行過韓劇,那麼韓劇是否是韓國的軟實力呢?當然可以說是,然而顯然這也只是作為名詞的軟實力,韓劇作為軟實力的吸引力,是無法與美國好萊塢的文化產業相抗衡的。所以「軟實力」不僅僅是一陣風潮,而是一種足以使自己國家、民族的文化制度表現出來的價值,可以吸引外人學習甚而內化為外人追求的價值。
  如此看來,一個國家或民族的軟實力,可以有名詞和動詞之分,自己所能努力的只是名詞的部份;而討論軟實力的文章,卻似乎都自然而然地假設,只要努力優化自己的軟實力,結果就必然具有動詞的軟實力的效果。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從名詞的軟實力到動詞的軟實力是有條件的。

二、晉階
  從名詞的軟實力晉升成為動詞的軟實力,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第一,必須此一軟實力具有現實意義:所謂現實意義,是指可以為他人解決實際的困難。從軟實力的角度來說,之所以可以引起他人的好奇和仿效,其最原始的原因,是因為其方案的有效性,如果甲的方案可以或是被認為可解決乙的困境,當然就會被學習。比如在廿世紀初,中國的知識精英提出德先生、賽先生,以至於一九四九年後中共全面照搬蘇聯的政治、經濟政策,都是根源於此。當其時也,其實西方也沒有特別向東方推銷他們的文化、制度,但是中國人認定西方的文化、制度是救國的良方,所以我們就會提出「全盤西化」、「以俄為師」,這是第一種情況。
  第二,是必須具有普世意義:任何一個國家或民族的軟實力,如果要有吸引力,其基本的條件之一是必須具有普世意義,因為具有普世意義才能對他人產生意義。例如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成功範例,又如一個國家提出某種構想體現了時代的需要,或者是人類某種共同的價值,例如和平共處、和諧世界等等。如果一個國家的經驗雖然成功,但是其經驗過狹,就很難具有吸引力。例如,一個小國的成功經驗,就很難具有吸引力,又如一個以出口能源而致富的國家,其致富之道,也不具備成為軟實力的可能性。總之,軟實力的普世性是其擴散的前提。
  第三,是支撐軟實力必須有硬實力:任何一個國家或民族的軟實力,都是在其硬實力的支撐之下才能彰顯,沒有抽象的軟實力。按約瑟夫‧奈的說法,軟實力和硬實力應該是相輔相成,沒有硬實力則軟實力也不可能受重視。以中共為例,過去他們提出第三世界論、反霸鬥爭等,就沒有引起多少學者的重視;再如當代中國提出的「中國特色民主」、「社會主義民主」等,也沒有引起重視。這就說明,軟實力必須有硬實力的支撐,否則就只是空談。所謂「硬實力」,除了指該實力主體的大小、影響力之外,也指其實際成功的範例,和該實力主體對軟實力重視的程度。
  第四,是軟實力之所以能夠吸引他者的效尤,還必須有一套邏輯的論述。也就是一套經由經驗事實所抽繹出的理論,透過對理論認識、學習,加以充實和修正,才能不斷豐富其內涵,形成完整的體系。有了體系性的理論,才能夠提供他人完整地思考,以便提供找出有益的部份加以參考或創新,也可以提供給他人加以經驗印證或批判。
  其實正如同「軟實力」乙詞一樣,約瑟夫.奈提出此一名詞之後,由於它具備了上述的充份和必要的條件,所以名詞的軟實力,產生了動詞的效果,如今世界各國都將軟實力作為國家綜合國力評估的一個重要環節。
  準此,對一個國家或民族而言,作為現代的國家或民族,必然具有其一定的軟實力,但是該國家或民族的軟實力,是否有可能轉為動詞的軟實力,進而影響他人,其必要條件是軟實力的內容之現實意義和普世性程度,而充分條件則是該實力主體自身的影響力、重視程度以及其理論化的程度。唯有在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配合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真正發揮作用。對中國大陸而言,更是如此,中國的文化、文明存在數千年,在前現代化社會中,對週邊國家曾彰顯過軟實力的作用,當進入現代化社會之後,其作用就大不如昔。所以當今像北京當局,十分著力於中國文化的推廣,其實真正的軟實力並不在文化本身,而是中國近卅年的發展道路所彰顯的魅力。

三、中國模式
  依據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作為名詞的中國大陸軟實力可能很多,例如近年以來中國大陸很努力的「孔子學院」、「和諧外交」、「國際關係民主化」等等,都可以做為中國大陸的軟實力。然而迄今為止,真正成為動詞的軟實力,恐怕只有「中國模式」。
  「中國模式」講的是中國大陸近卅年的發展模式,最早是在二○○四年,首先由英國著名智庫倫敦外交政策中心(The Foreign Policy Centre)在當年五月由喬舒亞.庫珀.拉莫(Joshua Cooper Ramo)發表的一篇報告,題為《北京共識》(The Beijing Consensus),此報告對中國大陸二十餘年經濟改革的成就,進行了全面、理性的思考與分析。喬舒亞認為,「中國的模式是一種適合中國國情和社會需要、尋求公正與高質增長的發展途徑。」他把這種發展途徑定義為:「艱苦努力、主動創新和大膽實驗;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利益;循序漸進,積聚能量。創新和實驗是其靈魂;既務實,又理想,解決問題靈活應對,因事而異,不強求劃一是其準則。它不僅關注經濟發展,也同樣注重社會變化,通過發展經濟與完善管理改善社會。」
  其實我們如果冷靜地閱讀這些說法,恐怕也看不出任何特別之處。因為除了「極左」的共產主義國家,如一九七九年以前的中國大陸、當今的朝鮮共和國(北韓)之外,任何一個國家必然是「既務實,又理想,解決問題靈活應對」。至於結果不同,則是領導人的判斷,其實和路線無關。真正使西方不得不回頭反省中國大陸的發展道路的原因,應該是以下的因素:
  第一、中國大陸是在西方社會的詛咒下繁榮起來:我們只要回顧一下上世紀八十年代初,西方精英對中國大陸前景預測的文章,就可以一目瞭然。絕大多數的西方精英相信韋伯(Max Weber)的說法,認為儒家和資本主義是無法結合的,更不用說共產主義了。所以當今中國大陸的繁榮,打破西方精英的「科學判斷」,超出了他們的知識典範(paradigm),他們不得不以「北京共識」來暫時存放,以便再一次將「中國成長」置於西方社會科學手術檯重新解剖、認識。
  第二、中國大陸是唯一的早期的極左社會主義國家中,在經濟上轉軌,而政治上不轉軌卻依然成功的例子,這是資產階級想不通的事。縱觀上一世紀九十年代末,社會主義國家紛紛揚棄共產主義,全面學習西方,結果不論大國、小國都不成功。社會主義中國為什麼會是異數(anomalism),此一異數挑戰了西方社會科學的通則性,如同當年海王星被發現之前的牛頓物理學一樣,雖然完美仍有疑問。同樣地,社會主義中國長時期的成長,對西方的社會科學就是一個拷問和折磨。在沒有答案之前,「中國模式」就是唯一而且暫時可以說得通的「假設」(hypothesis)。必須進一步立足此一「假設」,去證明或是否證西方社會科學的通則。
  第三、擋不住的「中國崛起」,也是西方人的困惑。按以往大國崛起的道路,西方人可以說十分熟悉,他們既熟悉你的行徑,也熟悉你的未來,因為他們對自己的路徑很了解,所以就很清楚地掌控你的節奏,很有把握地可以知道自己何時出手,結果如何。
  但是中國大陸不一樣,她的成長是非帝國主義模式,這就超出了西方的羅盤之外,西方國家相信民族主義、領土主權是中國崛起的軟肋,但是假如我們一方面排列一九九三年的中共貨輪銀河號遭美軍攔檢事件、一九九五年的台海風波、一九九八年的南斯拉夫炸館事件、二○○一年的美中南海撞機事件、二○○八年的「三、一四」西藏事件、二○○九年的「七、五」新疆事件;另一方面又看到上世紀末迄今,中國大陸與俄國、哈薩克的領土糾紛解決、東海與南海的建議方案,實在又令人無法歸納其行為準則。
  對這樣一個「測不準」國家,才是西方人講「中國威脅論」的真正原因。因為西方無法了解中國大陸的崛起,也擋不住中國大陸崛起的自我節奏,所以只能將「威脅論」和「機會論」並存的「崛起論」,用來建立一個觀察中國大陸走向的緩衝期,而「中國道路」便是從中國大陸自身出發,去觀察中國大陸崛起的視角。
  西方對中國大陸崛起的憂慮和好奇,迫使他們對知識的普世性進行反思,從而提出「北京共識」、「中國模式」等話語,無形之中為中國提供了傳播軟實力的捷徑。從某種意義來說,不論是世界各地的「孔子學院」、「中國週」,都是在「北京共識」、「中國模式」的話語下彰顯了更強的生命力。換言之,當今作為名詞的「中國軟實力」是中國大陸自己的努力,但是作為動詞的「中國軟實力」,從話語的思考到論述的邏輯體系都還是西方的、西式的。那麼這樣的軟實力人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中國的,還是西方的呢?

四、結語
  「軟實力」乙詞之所以在中國大陸相當受到認同,主要是它很適合中國人在競賽的場域中,常見的「韜光養晦但有所作為」、「十年寒窗到一舉成名」的過程心理。客觀而言,不論是「北京共識」或「中國模式」,對中國大陸而言當然是存在的,只是中國人覺得如今的中國還未成功,仍遠遠不到總結經驗的時刻。因此,當前都還只是以西洋說中國事的階段,恐怕要等到以中國人以中國話說中國事的時候,中國的軟實力才真正能發揮軟實力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