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重慶草案規定官員財產申報不實者就地免職

星島環球網消息:山城重慶將再一次成為鎂光燈的主角。這裡的打黑浪潮還未平復,官場洗牌依舊撲朔迷離,新聞事件卻接二連三地出現。種種事件表明,震動中的山城並沒有減速的跡象,恰在此時,一個被稱為“終極反腐”的制度出現在山城,使這座城市再次被關注。日前,有消息傳來,重慶市將在部分司法機關領導幹部中率先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法制日報》報道,實際上,此前關於推行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呼聲一直甚高,對於此制度的爭論也由來已久。重慶並不是第一個吃螃蟹的地區,此前各地的試點如火如荼,但欠缺誠意,人們有理由認為,重慶或將成為下一個“政績工程”的試點。

  但消息傳開後,輿論對此傾注的熱情卻異常高漲。觀察者發現,在該制度草案的設計中,至少有兩點新意:其一,將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上升至省級政府層面試點的,重慶是第一個;其二,重慶市的部分司法機構將別於其他政府機關,先行試水。

  制度草案的起草參與人之一、兩屆重慶市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律師這樣形容重慶市此次試水:“和此前試點不同,這將具有突破性意義,讓人充滿期待。”

  為何先行于司法機構

  12月2日下午,中共重慶市委三屆六次全會通過《中共重慶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党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意見》(下稱《意見》)。這份《意見》指出,要旗幟鮮明地推進反腐敗鬥爭,深入推進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改革和制度創新,對司法機關部分重要崗位領導幹部實行財產申報制度試點。

  實際上,這一制度已經在11月經由重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而正式的制度將在重慶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後,最快於明年出臺。

  重慶當地媒體報道稱,該制度的試點範圍涉及重慶市法院和檢察院中的重要崗位及重要的領導崗位,這將囊括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中三大庭的正副職,以及市檢察院和下屬分院職務犯罪偵查局(分局)、瀆職犯罪檢察處的正副職。“兩院”的院級領導或暫未列入其中。

  根據制度草案設計,擔任這些崗位的官員的財產一年一次申報後,在市人大官方網站和官方指定的報紙上公示。如查實申報不實者,就地免職。

  如果正式出臺的制度與此相差不大,將會是重慶市司法系統的一次強力反腐衝擊。但為何要將財產申報制度先行于司法機構,制度的設計者們並沒有過多地透露。如果結合此次山城的全面打黑行動,還是會發現制度設計的一些端倪。

  在重慶的“打黑風暴”中,當地司法機關有4名局級幹部、14名處級幹部“落馬”。

  宏觀來看,今年1月至9月,重慶市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1.9萬件,查處廳級幹部19人。一些被查處的幹部曾在司法機關擔任重要職務,其中包括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張弢、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原庭長烏小青、重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彭長鍵等人。

  11月底,羈押期間的烏小青在看守所內自殺身亡。其曾任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進修學院院長、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副廳級),由於涉嫌收受賄賂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于2009年6月9日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

  根據烏死前的審查情況,其受賄情形驚人。從1998年到2008年,烏小青先後索取、收受多人賄賂共計人民幣357.5萬元、港幣10萬元,涉嫌受賄犯罪。同時還查明,烏另有518萬元人民幣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有知情人士透露說,官員財產申報的試點範圍選擇在司法領域中,是因為“在今年的打黑中,發現了這一領域中的一些官員出了問題”。

  在《意見》中也可以發現,其強調,要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規範自由裁量權;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增強制度的權威性和執行力。

  由此看來,重慶市選擇在打黑行動後,由司法部門著手試水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不無道理。

終極反腐“從理想走進現實”

  實際上,在今年8月,重慶市江北區就出臺了《江北區幹部選拔任用廉政申報試行辦法》,規定今後選拔正科以上幹部需先申報個人財產,如申報不實將撤銷任命。

  當時,正值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召開之前,而全會的一個主要議程就是研究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党的建設問題,其中關於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討論也隨之升溫。

  在今年3月1日“兩會”前夕,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答網民提問時,提到要儘快建立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來預防腐敗。

  從中央到地方的種種行為來看,被稱做“終極反腐”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正在慢慢由“理想走進現實”。

  不久前,湖南省湘鄉市的官員在網上大“曬”住房,接受群眾的監督。在湘潭市紀委主辦的湘潭廉政網上,公佈了湘鄉市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住房情況,詳細列出了69名幹部的姓名、所在單位、現任職務以及住房申報的套數。通過點擊幹部姓名,還可以看到該位領導幹部住房情況6項申報資訊:住房套數、住房性質、住房位置、建築面積、房屋價格、產權人姓名與公示人的關係。

  該市紀委表示,如果發現被公示人在住房購買、建造等行為中存有違法違紀問題,可以進行舉報並提供具體線索。可網上發表舉報,也可電話舉報。

  湖南湘鄉這一措施的推出,立刻引起公眾熱議。

  作為重慶市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起草參與人之一,韓德雲透露該制度實際上重慶市已經醞釀很久。

  早在今年上半年,重慶市紀委就開始醞釀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烏小青案案發後,當時的試點範圍只劃定在了法院執行機構。後經多方研究,將申報人員的範圍擴大到了“兩院”的重要崗位,力圖使制度更貼近核心。

  有媒體報道,該制度設計起草初期,曾邀請紀委、人大、法院、檢察院等機構以及法學界的專家反復研討,數易其稿。這一制度最快將在明年初的重慶市政法工作會議後施行。

  雖然還未正式實施,該消息已經在重慶市“兩院”中引起震動。重慶市檢察機關一位中層幹部對《法制日報週末》記者稱,目前單位內的有關人士已經開始申報工資、繼承所得、投資收入等財產收入,在制度正式出臺前,留出了一定的適應和緩衝期。

地方實踐“看上去很美”

  統計今年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試點可以發現,新疆阿勒泰、浙江慈溪、四川高縣、上海浦東、湖南瀏陽和湘潭所轄的湘鄉等地大多為基層政府,申報人群大多集中在科級幹部和縣處級幹部,針對各地的申報措施,褒貶不一。

  新疆阿勒泰地區是全國第一個實施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地區,制度推行伊始,當地幹部的財產申報情況就被公開在阿勒泰廉政網上,受人監督。但質疑聲也不絕於耳。

  多數質疑者認為,阿勒泰地區的公示還不夠徹底,對外公開的只有官員的工資收入、獎金補貼等情況,而官員的全部財產情況只對內由紀委掌握,並不對外公開。這樣的做法被輿論稱為“兩本賬”。

  而另一個備受爭議的是浙江慈溪的試點。這裡規定,全市700余名現任副局(鎮)以上領導幹部,除了公佈收入等內容外,幹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擁有的私家車等大宗財產,以及官員親屬從業、子女就學等情況都要詳細公佈。實施的規則“看上去很美”,但是其也規定只在各單位公示3天。民眾認為時間太短,難免流於形式。

  這些試點的相繼實踐,並未給民眾帶來期許的結果,甚至有許多制度變為領導的“政績工程”。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任建明說,有的試點推行公示制度,卻沒有得到當地領導的支援,結果財產公示的工作有些避重就輕、流於形式。

  地方實踐擺脫不了“小打小鬧”的困境,誠如北京大學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援中心主任王錫鋅所言,若缺少中央自上而下的立法支援,這些試點固然有好的願景,但終將難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重慶實驗“具有突破性意義”

  韓德雲曾經連續4年在全國兩會期間,執著于提交《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財產申報法》的建議。在今年年初,韓德雲參與了關於重慶市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前期起草工作。

  對於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韓德雲是建言者和推動者,“一些地方甚至搞不清楚官員財產申報制度改革的重點在哪”。對於一些地區試點的缺陷和不足,韓德雲不吐不快,但這次他卻在重慶市即將推行的實驗上看到了希望。

  “此次重慶的試點有所不同,這將是國內第一個在省級政府推行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韓德雲說,“不同於其他地方基層政府的實驗,重慶此次的制度有立法根據,經由立法決策機關通過合法的程式制定,立法層級越高,推行後就越不容易走形”。

  在韓看來,倘若重慶制度推行開來的話,在制度的內容、程式和效果上,都將具有突破性的意義。韓德雲對此十分期待。

  但對於更詳細的內容,韓德雲表示由於制度並未正式公開,作為參與人之一,不易作明確的解讀。

  倘若制度推行,能否突破官員財產公示的固有阻力———來自於官員中的既得利益者,此問題依然待解。

  實際上,眾多研究者提出了各種做法,來應對上述阻力。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王全傑主推任前公示和建立退贓賬戶,任前公示可以保證多數的官員成為制度所約束的人群,官員只要工作調動,不管升職還是降職,就不可避免地要公示財產。這樣,既給官員留了緩衝期,又為官員留足了面子,不至於抵觸制度的推行。

  而退贓賬戶的建立,從某種意義來看,對官員的豁免無可避免。這也是王全傑眼中“不得已而為之”的策略手段,為了財產申報制度可以推行,為了這項制度可以長遠地發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作出政治妥協,甚至還有司法妥協。

  “要保證官員們上繳贓款後不再追究政治及刑事責任,否則制度將難以推行。”王全傑說。

  制度建設後續的困境也擺在公眾面前———如果豁免是不可避免的話,對官員的豁免要進行到多大的程度?追究與豁免間如何平衡?官員的財產又該如何界定?

  對於面前的眾多難題,韓德雲依然認為重慶市的新舉措將會一一化解,應該對其抱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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